D是与生俱来的心理,打记事起见到儿麻就有不一样的感觉,2003年托网络的福气,终于知道了我这种感觉有专业术语,叫慕残。之前一直难以启齿更不敢直面自己的感受,知道以后一下子就释然了,网上众多的资源也更了解了这种心理,好吧,我就是有这样一点不同的审美,你叫它变态也好,恶心也罢,有人爱吃红烧肉有人就爱吃臭豆腐。
那时候不像现在,在个群里一说我是D,大家就明白什么意思。那时候知道的人太少了,特别是在群里,往往需要解释半天,然后说我是变态、神经病的回应就来了,部分时候直接踢出群或者拉黑。后来只好假装自己是A,在群里默潜。这样的状态是无法满足的,好在那时候yout u b e输了域名就能进入,观看了好多视频,是这辈子看得最多的时候,不像现在的国内网站,要么密码要么好友要么视频没看两天就被删。一如我现在无法在慕残吧开贴一样。说到被踢群,就不得不说这个小号的问题。一次两次之后我就有了小号,专门用来做AD交流。在学校上网后,删小号的登录痕迹,删百度优酷的搜索记录,删网页历史记录。在家用电脑也是,因为老爸老妈也是电脑高手,所以就是一边上网,一边删删删。直到有了自己的笔记本才好一些。但现在用pad、手机上网又不得不偷偷摸摸,因为家人可能随时无意中点开。这就是D最大的悲哀。
我想,多数的残疾人都可以与别人谈论身体,告诉别人我身体不便或我有残疾,但是又有几个在现实中告诉过周围的人我是一个慕残者,能和别人探讨心理,开诚布公地面对家人去追求自己的热爱并作为伴侣?这是最痛苦的,天天都是假面生活,好累,所以我必须说出来。尤其是现在这个年龄,没结婚没恋爱没对象,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真的真的很想找一个我喜欢的又不嫌弃我的儿麻男生为伴,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对对方要求:首先两个人要聊得来,再者两个人互看顺眼,因为毕竟是后半生在一起生活,开机画面总要和谐一点吧,嘿嘿,其次不要离我太远,这样前期交往的话可以方便互相来往,再就是对方一定要有稳定的工作,这个不是说我以后结婚了不出去工作整天在家,是说两个人都要有工作,这样才能好好的生活,不求对方大富大贵,但求日子平淡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