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规范》,规范各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建设规范》编写以《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为指导,遵循已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项目建设规范、功能规范、流程规范、数据规范、接口规范、支撑环境和安全规范等六部分。 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信息化建设,在建设、开发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时,依照《建设规范》开放接口及时上报数据并接受监管。 《建设规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民政部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的通知 民办发〔2017〕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民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函〔2015〕274号)有关要求,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信息化建设,我部编制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现印发你们,请在建设、开发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时参考。各地在建设信息平台时如有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咨询部信息中心。 附件:《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规范》 民政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2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